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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李杰 周青青
“小小(化名)的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到位,这下孩子就可以继续接受治疗了,非常感谢你们的鼎力协助……”近日,湖北省房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了来自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的感谢电话。
原来,数日前,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刑事诈骗案时发现,被害人邹某为房县籍,其孩子小小患有重病,为给孩子治病,邹某一家已是债台高筑。在此期间,邹某结识了自称有渠道筹款的黄某,为了帮助孩子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邹某向亲戚借款数万元参与了黄某所谓的“重病配捐项目”。不久后,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而,黄某已将诈骗所得挥霍一空,小小的治疗也因此被延误。
黔江区检察院认为,小小作为重病的未成年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对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然而,邹某为照料重病的孩子,无法前往重庆完成司法救助申请,黔江区检察院随即向房县检察院发来协助办理的请求。
4月21日,房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收到黔江区院的协助调查函后,房县检察院立即安排该院第五检察部对接黔江区检察院,并就相关案情、司法救助工作与黔江区检察院多次联系沟通。对小小家中困难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后,房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指导邹某备齐司法救助申请书及各项证明材料,并及时将材料转至黔江区检察院。经审查,黔江区检察院向邹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
千里之隔,山高水长,两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之心没有间隔,坚持“应救尽救”之策没有差别。房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在办案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打破地域限制概念,不断健全检察“小切口”为民办实事工作机制,先后协助广东梅县、恩施巴东、陕西蓝田、重庆黔江等地办理司法救助案4起,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万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司法温情。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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